2026年个税怎么算:累计预扣法、税率表与汇算清缴
个人所得税的困惑,多数不是出在"扣多少",而是出在"怎么算"。同样是税前月薪 15000 元,1 月到手比 12 月多 350 元;同样是年终奖,36000 元比 36001 元到手反而多 2309.1 元;同样每月都在扣税,有人年度汇算退了几千元,有人却要补缴 2520 元。这三件事都不是财务算错,而是同一套计算机制在不同位置上的必然结果。
本文只讲计算机制:综合所得为什么把四类收入并到一起、累计预扣法如何制造"税率跳档"、年度税率表与速算扣除数的来历、年终奖两种计税方式的分岔与临界点、以及年度汇算清缴里谁会退税谁会补税。专项附加扣除的 7 项标准与申报技巧另有专文,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攻略;要直接算自己的数,可以用个税计算器对着工资条核一遍。
一、先分清口径: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不是一回事
2019 年个税改革的核心动作,是把"分类课税"改成"综合与分类相结合"。改革前,工资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各自独立计税、互不相通;改革后,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合并为"综合所得",按年计算、按月或按次预扣、年终汇算。
为什么要合并?因为在分类课税下,同样 20 万元收入,全部来自一家公司的工资,和拆成四份分别来自工资、劳务、稿酬、特许权,税负可以差出一大截。合并之后,6 万元基本减除费用、三险一金、专项附加扣除这些"按人"的额度只享受一次,收入来源越分散,越难靠"分拆"把税负压下去。
| 所得项目 | 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| 预扣(预缴)口径 | 年度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工资薪金 | 并入 | 累计预扣法,按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定位档位 | 并入年度综合所得,多退少补 |
| 劳务报酬 | 并入 | 按次预扣,20% / 30% / 40% 三级 | 按收入的 80% 计算收入额后并入 |
| 稿酬 | 并入 | 按次预扣,20% | 按收入的 80% 再乘 70% 计入 |
| 特许权使用费 | 并入 | 按次预扣,20% | 按收入的 80% 计算收入额后并入 |
| 经营所得 | 不并入 | 按年计算,5% 至 35% 五级 | 单独申报,可扣成本费用 |
| 利息股息红利、财产租赁、财产转让、偶然所得 | 不并入 | 按次 20% 比例税率 | 单独计税,不参与汇算 |
表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"收入额"这个中间口径。劳务报酬 10000 元,计入综合所得的不是 10000 元,而是 10000 × 80% = 8000 元;稿酬 10000 元,计入的是 10000 × 80% × 70% = 5600 元。同一个数字,在两套口径下能差出 2400 元,这就是"写字"在计税上比"接活"更轻的制度原因。
劳务报酬在预扣环节走的是另一张表,与年度税率表并非同一套:
| 级数 |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| 预扣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不超过 20000 元 | 20% | 0 |
| 2 | 超过 20000 元至 50000 元 | 30% | 2000 |
| 3 | 超过 50000 元 | 40% | 7000 |
预扣率高,不等于最终税负高。一个全年综合所得不高的人,劳务报酬先被按 20% 预扣,年度汇算时并入综合所得、按 3% 或 10% 重算,差额直接退回。这是"退税"最常见的来源之一,也是自由职业者与兼职者最该看懂的一张表。
二、累计预扣法:把年度税分摊进 12 个月
很多人以为每月的个税是"当月收入单独算一遍",那是 2019 年之前的老口径。现行工资薪金预扣的公式是:
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=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率 − 速算扣除数)−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
其中"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" = 累计收入 − 累计免税收入 − 累计减除费用 − 累计专项扣除 −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− 累计其他扣除。关键在于"累计减除费用"按 5000 元 × 当年截至本月的月份数计算,它不是每月一道独立的门槛。这一条直接推翻了流传很广的说法:"起征点是每月 5000 元,超过了才缴税。"
举个极端例子:某人 1 月收入 12000 元,2 月至 12 月没有任何收入。按累计口径,1 月的累计减除费用只有 5000 元,当月要先预扣一笔;但全年收入 12000 元低于 60000 元的累计减除费用,这笔预扣在年度汇算时会全额退回。起征点的正确读法是"按年 60000 元、按月累加到当月",而不是"每月一道 5000 元的闸门"。
把预扣公式摊到 12 个月,就能看清"跳档"是怎么发生的。以月薪 15000 元、每月社保公积金 3000 元、专项附加扣除 2000 元为例,每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5000 元:
| 月份 |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| 累计税额 | 当月预扣税额 | 适用预扣率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月 | 5000 元 | 15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2 月 | 10000 元 | 30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3 月 | 15000 元 | 45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4 月 | 20000 元 | 60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5 月 | 25000 元 | 75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6 月 | 30000 元 | 90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7 月 | 35000 元 | 1050 元 | 150 元 | 3% |
| 8 月 | 40000 元 | 1480 元 | 430 元 | 10% |
| 9 月 | 45000 元 | 1980 元 | 500 元 | 10% |
| 10 月 | 50000 元 | 2480 元 | 500 元 | 10% |
| 11 月 | 55000 元 | 2980 元 | 500 元 | 10% |
| 12 月 | 60000 元 | 3480 元 | 500 元 | 10% |
读表的关键在第 7 个月到第 8 个月之间: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越过 36000 元,预扣率从 3% 跳到 10%,当月预扣从 150 元变成 430 元,此后每月稳定在 500 元。月薪一分没变,到手却少了 350 元,原因是"累计进度"换了档,不是公司算错,也不是新增了税种。全年合计 3480 元,正好等于 60000 × 10% − 2520。
三、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,与速算扣除数的来历
综合所得适用 7 级超额累进税率,该表自 2019 年起沿用,2026 年如有调整以官方公布为准:
| 级数 |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 | 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不超过 36000 元 | 3% | 0 |
| 2 |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 | 10% | 2520 |
| 3 |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 | 20% | 16920 |
| 4 |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 | 25% | 31920 |
| 5 |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 | 30% | 52920 |
| 6 |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 | 35% | 85920 |
| 7 | 超过 960000 元 | 45% | 181920 |
这张表有两个细节,决定了你对它的理解是对的还是错的。
第一,速算扣除数是"算出来的",不是优惠政策。每一级的速算扣除数 = 本级下限 ×(本级税率 − 上一级税率)+ 上一级速算扣除数。逐级推一遍就能验证:
| 级数 | 本级下限 | 两级税率之差 | 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| 本级速算扣除数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 | 36000 元 | 10% − 3% = 7% | 0 | 36000 × 7% + 0 = 2520 |
| 3 | 144000 元 | 20% − 10% = 10% | 2520 | 144000 × 10% + 2520 = 16920 |
| 4 | 300000 元 | 25% − 20% = 5% | 16920 | 300000 × 5% + 16920 = 31920 |
| 5 | 420000 元 | 30% − 25% = 5% | 31920 | 420000 × 5% + 31920 = 52920 |
| 6 | 660000 元 | 35% − 30% = 5% | 52920 | 660000 × 5% + 52920 = 85920 |
| 7 | 960000 元 | 45% − 35% = 10% | 85920 | 960000 × 10% + 85920 = 181920 |
它的作用是替你把"前面几级已经按低税率算过的那部分"补回来,让"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× 本级税率 − 速算扣除数"一次算完,不必逐级累加。
第二,工资侧不存在"跳档断点"。超额累进的税额是连续函数: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36000 元时税额 1080 元,36001 元时税额 1080.1 元,只多了 0.1 元。所谓"跳档",变的只是预扣率这个中间参数,多赚的那 1 元不会被按 10% 全额征税。真正会出现"多发 1 元、少拿几千"的断点,只存在于年终奖单独计税里,原因见下一节。
四、年终奖:两种计税方式的分岔与临界点
全年一次性奖金在现行政策下有两条路:单独计税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。这不是"哪个一定便宜",而是按你的收入结构分岔。
单独计税的做法是:用奖金总额除以 12,拿商数去"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"里定位档位,再用奖金全额乘该档税率、减去该档速算扣除数。这里藏着整件事的机关:速算扣除数只扣一次,而不是扣 12 次。
正是这个"只扣一次",制造了年终奖特有的断点。奖金 36000 元时,36000 ÷ 12 = 3000 元,刚好落在 3% 档,税额 = 36000 × 3% − 0 = 1080 元。奖金 36001 元时,36001 ÷ 12 = 3000.08 元,跨进 10% 档,税额 = 36001 × 10% − 210 = 3390.1 元。多发 1 元,税额多 2310.1 元,税后反而少拿 2309.1 元。
六个临界值上的跳变幅度如下(跳变量 = 11 × 临界值 ÷ 12 × 两级税率之差):
| 奖金临界值 | 除以 12 后的档位 | 临界点税额 | 多发 1 元后的税额 | 税额跳变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36000 元 | 3% | 1080 元 | 3390.1 元 | 2310.1 元 |
| 144000 元 | 10% | 14190 元 | 27390.2 元 | 13200.2 元 |
| 300000 元 | 20% | 58590 元 | 72340.25 元 | 13750.25 元 |
| 420000 元 | 25% | 102340 元 | 121590.3 元 | 19250.3 元 |
| 660000 元 | 30% | 193590 元 | 223840.35 元 | 30250.35 元 |
| 960000 元 | 35% | 328840 元 | 416840.45 元 | 88000.45 元 |
两条路怎么选,判断依据只有一条:比较"奖金除以 12 后定位的档位"与"你工资侧已经处在的档位"。工资侧档位更高,奖金就该单独计税,让它单独享用一次低档;工资侧应税所得很低甚至为 0,奖金就该并进去,把没用完的 6 万元减除费用和 3% 档填满。
| 比较维度 | 单独计税 | 并入综合所得 |
|---|---|---|
| 税率如何定位 | 奖金 ÷ 12 定位档位,奖金全额按该档计税 | 与全年综合所得合并后,套年度 7 级税率表 |
| 速算扣除数 | 只扣 1 次,因此跨档时出现跳变断点 | 按年度表扣 1 次,税额连续、无断点 |
| 通常更优的情形 | 工资侧边际税率高于"奖金 ÷ 12"定位的档位 | 工资侧应纳税所得额很低或为 0 |
| 使用次数 | 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 | 无次数限制,本身就是默认口径 |
最后提醒一句:这两条路的适用规则与延续期限由税收政策规定,每年汇算前请以官方公布的口径为准,本文只解释判断逻辑。
五、年度汇算清缴:谁会退税,谁要补税
预扣预缴只是"先预交",年度终了后要按全年实际口径重算一次,多退少补,办理窗口通常为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。
| 典型情形 | 汇算结果 | 成因 |
|---|---|---|
| 年内换过工作 | 多为补税 | 新单位从零开始累计,重复享受了 5000 元/月的累计减除费用 |
| 同时在两家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 | 多为补税 | 两家各自累计减除,重复扣除的机制与换工作相同 |
| 有劳务报酬、稿酬被按 20% 预扣 | 多为退税 | 并入后按年度综合税率重算,实际适用税率可能只有 3% 或 10% |
| 年中才补报专项附加扣除 | 多为退税 | 前几个月多预扣了,汇算时一次性补回 |
| 全年综合所得不足 6 万元但被预扣过 | 退税 | 累计减除费用足以覆盖全部收入 |
现行规定下也有几类情形可以免于办理汇算,例如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且需要补税的、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、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,以及自愿放弃退税的。具体豁免条件与办理方式,以税务部门当年公布的口径为准。
注意:汇算不等于"等退税"。应当补税而未按期办理的,可能产生滞纳金并影响纳税信用;放弃退税只是放弃权利,不产生额外责任。另外,一年只有一次单独计税机会,如果年内已经用过,年终奖就只能并入综合所得。
六、三个真实算例
算例一:月薪 15000 元的逐月预扣。王先生月薪 15000 元,每月社保公积金 3000 元,专项附加扣除 2000 元,因此每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5000 元。按第二节的表逐月推进:前 7 个月每月预扣 150 元,第 8 个月起跳入 10% 档,当月预扣 430 元,此后每月 500 元,全年合计 3480 元。如果按"月度口径"把它算成 5000 × 3% = 150 元、再乘 12 个月得 1800 元,会少算 1680 元——这正是 2019 年前的老算法留下的惯性。
算例二:年终奖 36000 元与 36001 元的岔路。仍以王先生为例,工资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60000 元,对应税额 3480 元。若年终奖 36000 元走单独计税,税额 1080 元,两块合计 4560 元;若并入综合所得,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变成 96000 元,税额 96000 × 10% − 2520 = 7080 元,比单独计税多缴 2520 元。但把奖金改成 36001 元,单独计税的合计变成 3480 + 3390.1 = 6870.1 元,并入则是 96001 × 10% − 2520 = 7080.1 元,单独计税的优势从 2520 元缩到 210 元。多出来的那 1 元,把 2310 元的节税空间烧掉了。
算例三:年中换工作,为什么反而要补税。张先生 1 至 6 月在 A 公司、7 至 12 月在 B 公司,月薪均为 15000 元,每月社保公积金 3000 元,没有专项附加扣除,即每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7000 元。A 公司按 6 个月累计预扣:42000 × 10% − 2520 = 1680 元;B 公司入职后从零重新累计,同样预扣 1680 元,两家合计预扣 3360 元。而全年真实应纳税额是 84000 × 10% − 2520 = 5880 元,汇算时需补缴 2520 元。补税的原因不是多赚了钱,而是 12 个月的减除额度被算了两遍。
三个算例指向同一件事:决定税负的不只是收入高低,还有口径、时点与档位。想快速复核自己的数,可以用个税计算器按税前工资、三险一金与扣除项跑一遍;工资条上的加班费另有一套倍数规则,见加班费计算器。
七、常见问题(FAQ)
- 起征点 5000 元是"每月超过才缴税"的门槛吗?
- 不完全是。基本减除费用按年 60000 元、并按 5000 元乘以当年截至本月的月份数累计。所以某个月收入 8000 元、另一个月没有收入,只要全年综合所得不超过 60000 元,预扣的部分会在年度汇算时退回。把它理解成"每月一道 5000 元的闸门"是错的。
- 为什么同样的月薪,1 月到手比 12 月多?
- 因为工资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。年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低,落在 3% 档,预扣少;随着累计额增加,预扣率上移,年中以后每月预扣变多。以月薪 15000 元、社保公积金 3000 元、专项附加扣除 2000 元为例,1 月预扣 150 元,12 月预扣 500 元,差 350 元,但全年税额始终是 3480 元。
- 收入刚好涨 1 元,会不会因为"跳档"多缴很多税?
- 不会。年度税率表是超额累进的连续函数: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36000 元时税额 1080 元,36001 元时税额 1080.1 元,只多 0.1 元。跳档变的只是预扣率这个中间参数。会出现"多发 1 元、少拿几千"的断点,只在年终奖单独计税中发生。
- 年终奖 36000 元和 36001 元,哪个到手更多?
- 36000 元更多。36000 ÷ 12 = 3000 元落在 3% 档,税额 1080 元,税后 34920 元;36001 ÷ 12 = 3000.08 元跨进 10% 档,税额 3390.1 元,税后 32610.9 元。多发 1 元,税后反而少 2309.1 元。发放前把奖金调到临界值以内,或者把差额改成并入综合所得的补贴,都能避开这个断点。
- 什么情况下年度汇算必须补税?
- 最常见的是两类:年内换过工作,或同时在两家以上单位领取工资薪金——两种情形都会让 5000 元/月的累计减除费用被重复计算,预扣偏少。此外,劳务报酬等收入预扣不足也可能导致补税。补税金额较小或全年综合所得不超过 12 万元的,现行规定下有免于办理的情形,具体以税务部门当年公布的口径为准。
八、五个常见误区
误区一:把起征点当成"每月 5000 元的门槛"。基本减除费用是按年 60000 元的额度,按月累加到当月。收入月度波动大的人,用"每月单独卡 5000"去估算是会算错的。
误区二:认为"跳档"是财务算错了。累计预扣法是先按年度口径把税分月推进,跳档是设计内行为。核对的方法不是重算某一个月,而是比对"累计预扣税额"与"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年度税额"。
误区三:以为 45% 就是"高收入要缴一半"。45% 是最高一级的边际税率,只对超过 96 万元的那部分生效。前几级部分已按低税率算过,速算扣除数的作用正是把这部分差额扣回来。
误区四:以为年终奖单独计税永远更划算。工资侧应纳税所得额很低时,并入综合所得反而能把没用完的减除费用和低档用掉;而奖金正好落在临界值上方时,单独计税的优势会被跳变吃掉大半。
误区五:把汇算当成"等退税"。换工作、两处发薪、多处取得劳务报酬的人都可能补税。应当补税而未按期办理,可能产生滞纳金并影响纳税信用记录。
九、四个实用建议
- 用累计口径复核工资条:不要只看当月扣了多少税,把"累计收入、累计减除费用、累计已预扣税额"三列拉出来对照。跳档出现在哪一个月,取决于你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何时越过 36000 元与 144000 元。
- 发年终奖之前先做一次临界点测试:把奖金分别按"略低于临界值"和"实际金额"代入两种计税方式,比较税后金额再决定发放方案。临界值上方一小段区间是典型的"多拿不如少拿"。
- 把该报的扣除在预扣阶段就报掉: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阶段申报可以当月就少扣税,拖到汇算才报,等于给这笔钱做了一年的无息垫付。房贷与公积金的长期安排可参考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则,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属于税前扣除,可用公积金计算器先算清月缴额。
- 把汇算日期记进日历:办理窗口通常为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,需补税的人尤其不要拖到最后一周;用日期计算器算一下距截止日还有多少天,比凭印象可靠。
把这套机制理清之后,你会发现"个税"其实只有三件事需要盯:口径(综合还是分类)、进度(累计预扣到哪一档)、以及发放方式(年终奖走哪条路)。剩下的,交给工具复算一遍就能确认。